晋中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市教基函[2014]8号
各县(区、市)教育局,开发区管委会社管处,市直学校:
近期,我市七个县(区、市)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市)评估认定工作,在时间安排上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交叉,为了稳妥有序做好各项工作,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调整到8月份进行。各县(区、市)教育局,要在7月份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准备工作,7月15日前将本县(区、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教育局;8月20日前完成各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由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按照省教育厅全面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要求,市教育局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专题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县(区、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具体方案、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时间、录取结果、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积极配合,按进度报告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宣传工作亮点,以工作简报的形式连同图片资料,及时上报市教育局(邮箱:jzjyjyyp@163.com)。市教育局将在专题网站予以公布。
三、今年是首次运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生毕业和升级操作,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操作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非毕业年级升级时间为8月10日24时,由系统后台自动升级。各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段完成问题学籍的处理,做好系统信息维护工作。
晋中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5日